石家庄市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来源: 石家庄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2-11    浏览量:2004

    近日,石家庄市印发《关于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通知》,提高了该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通知》要求,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弃婴,基本生活费由每人每月1150元提高至1300元;分散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至800元。同时,将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监护人监护缺失儿童和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纳入了儿童福利保障范围,按分散供养孤儿生活费保障标准全额发放生活补贴。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在继续享受城乡低保救助待遇基础上,可以按照享受低保标准的20%增发生活补贴。

   此外,该通知针对困境儿童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监护责任、福利服务等方面,制定分类了保障标准,以求切实有效保障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安全等方面权益。